第三屆海峽兩岸贏利模式菁英邀請賽活動辦法

  • 2014-05-01
  • 王曦羽

活動辦法與說明

 第三屆海峽兩岸贏利模式菁英邀請賽
 
  • 每組團員5- 8名團隊成員,且成員至少一名需俱備EMBA(不限學校及地區)現任校友或畢業校友身份(報名時請檢附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)。其他團員不限背景但不可包含EMBA現任師長。
 
  • 需為目前己設立且營運中之公司,但營業項目不限「服務類產業」。
 
  • 團員中一人需俱備企業經營者或股東或經理人身份,須在正式的報名書上,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(隊長)並且授權代表該企業負責此比賽聯繫、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,獲獎時由授權代表人領取。報名資料需註明企業詳細資料。
 
  • 參賽團隊各項資料繳交須在大會指定時間內,完成繳交程序。
 
  • 參賽之贏利模式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,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、創意及作品。
 
  • 參賽團隊於各報名網站提出申請。
 
  • 承辦單位主動電話聯絡並提供比賽報名需知。
 
  • 於報名時間內,將報名表格及初賽企劃書email給承辦單位,完成報名程序。
 
  • 承辦單位將提供參賽團隊資料填寫之建議與諮詢。
      
  • : 2014719()新竹交通大學電子資訊研究大樓1F國際會議廳
    決賽日期:20141029()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