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員停車證如何申請?

  • 2000-01-01
  • 王曦羽
1.事務二組表示可配合EMBA學員集體辦理,每年8月初開學前辦公室會以 E-mail 通知學員。

2.屆時請依通知至至事務二組「在職專班汽車識別證申請」網頁填寫資料送出後,列印申請表並簽名。

3.汽車識別證分為「長時」和「計次」,長時車證年度規費$2000,計次車證工本費$100,每次進出校園費用$30。每人可申請2輛車。

4.北門校區和陽明校區因車位有限,不開放學員申請停車證,上述之識別證適用於光復校區和博愛校區。

5.請在公告日期前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(註)影本傳真至03-5712443或 E-mail 給承辦同仁,由辦公室統一代為申請。
註:車籍有以下四種情形,準備資料有些差異請注意:
1)本人所有:申請單、駕照、行照。
2)配偶所有:申請單、駕照、行照、配偶身份證(正反面)。
3)公司所有:申請單、駕照、行照、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4)向租賃公司租用:申請單、駕照、行照、租賃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租賃契約。

6.停車規費則於上課日由辦公室同仁收齊,再轉繳出納組。


 
  • 在職專班停車證(長時)使用注意事項:

一、依汽車停車收費要點規定,在職專班汽車停車識別證每年須繳交規費$2,000元。停車識別證一年一換,申請時不足一年以月數計,不足一月,以整月計。 

二、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: 

(1)本人具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。 
(2)申請使用汽車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 
(3)申請時請檢附證件影本,如車主非本人所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 

三、學生停車識別證僅可停放下列位置: 

(1)籃球場旁停車場及管理二館旁停車場(限教職員工停放之外停車位)。 
(2)研二舍至田徑場路段。 
(3)開放校邊停放(藍色路段除外)。 
(4)未依規定停放者,以違規停車論。 

四、在職專班汽車識別證免收費時段為:週一至週五每日16:00~24:00、週六及週日,其餘時段依學生計次停車證規定收費。 

五、貼有在職專班汽車停車識別證之車輛不得於校內隔夜停放。 

六、為便於警衛識別,請車主自行將識別證粘貼於駕駛座前左下角明顯位置。停車識別證未依規定粘貼或自行護貝視同無效,值勤人員將依規定收回,車主得重新申請及繳費。 

七、將識別證借予、轉讓他人或違規使用者,一經查獲,當場收回註銷並追究申請人及使用人責任且送相關單位議處。如使用偽造汽車識別證,一經查獲,當場收回並罰款應繳規費之兩倍且送相關單位議處,並停發下年度之停車識別證。

  • 學生(計次)停車證使用注意事項:

一、依汽車停車收費要點規定,申請計次汽車停車識別證須繳交停車證工本費100元。 

二、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: 

(1)本人具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。 
(2)申請使用汽車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 
(3)申請時請檢附證件影本,如車主非本人所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 

三、學生計次停車識別證僅可停放下列位置: 

1、籃球場旁停車場及管二館旁停車場(限教職員工停放之外停車位)。 
2、研二舍至田徑場路段。 
3、開放校園單邊停放(藍色路段除外)。 
4、未依規定停放者,以違規停車論。 

四、學生計次汽車停車識別證之收費方式為每天二個時段:分別為07:00-24:00、24:00-07:00。每一時段以50元計算(進入校區不足一小時免收費,借道穿越車輛無此優惠),出校園未依規定繳費者,視同違規,需繳當日全天之停車費用720元。 

五、為便於警衛識別,請車主自行將識別證粘貼於駕駛座前左下角明顯位置。 停車識別證未依規定粘貼或自行護貝視同無效,值勤人員將依規定收回,車主得重新申請及繳費。 

六、將識別證借予、轉讓他人或違規使用者,一經查獲,當場收回註銷並追究申請人及使用人責任且送相關單位議處。如使用偽造汽車識別證,一經查獲, 當場收回並罰款應繳規費之兩倍且送相關單位議處,並停發下年度之停車識別證。